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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站位强担当 善作为增实效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全国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022/08/22
8月19日,全国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部署下半年重点任务,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保持战略定力,扎实做好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市场监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深入学习领会、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化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认识,深化对建设质量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认识,深化对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更好服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深化对坚守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认识,更好地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市场监管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安排,统筹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提供了有力支撑。党的领导全面加强,不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以政治监督有效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高质量党建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引领保障作用持续强化。防范化解“三品一特”安全风险成效显著,深入开展“三品一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强疫苗质量全程监管,守住了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底线。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不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扎实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市场主体展现出强劲韧性与活力。市场运行规范有序,全力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机制,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了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正常秩序。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不断强化,持续推进审查提质增效,完善保护运用转化机制,创新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市场创新环境持续优化。质量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深化标准化改革,规范认证检测市场秩序,有力支撑产业发展和市场体系规范运行。
会议强调,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对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具有极端重要性,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提高站位、强化担当,直面困难挑战,积极奋发作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近期,总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明确提出了“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突出强调了“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部署开展了“抓学习、抓调研、抓落实”活动,对加强总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提出了“六个带头”的要求,要不断细化完善思路举措,深入贯彻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会议要求,全系统要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扎实抓好下半年市场监管重点工作。要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深刻领悟“国之大者”,全力以赴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不断增强维护意识、坚定维护行动、提高维护能力、确保维护效果,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加力推动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深化准入准营和退出制度改革,加大助企纾困支持力度,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环境。要抓紧抓好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加快出台支持平台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以事前预防为重点的监管制度体系,尽快完善早发现早纠正的梯次监管工具。要坚决守住“三品一特”安全底线,切实强化监管责任,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更好发挥地方党政同责的作用。要着力补齐市场监管能力短板,加快完善法治监管基础制度机制,加快构建信用监管常态化机制,加快搭建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要在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上狠下功夫,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抓好疫苗、涉疫药械和防疫用品质量监管,及时做好保供稳价相关工作。
总局副局长甘霖主持会议,总局及有关领导田世宏、秦宜智、蒲淳、杨逸铮、申长雨、李利、焦红出席会议。药监局、知识产权局领导班子成员,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领导班子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总局纪检监察组,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药监局综合司、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